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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来源:www.sishuzi.com 2025-02-27

招生信息

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2024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已发布,请筹备考试报名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选择合适我们的专业。

image.png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质,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知道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拓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名字: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办学种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高职(专科)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来自于1962年打造的天津科技进修学院。2006年2月,经天津人民政府批准整体改制,成立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现隶是天津教育委员会。学院占地面积976亩,建筑面积20万余平米,在校生一万余名。

学院是教育部和天津政府共建“滨海新区航海运输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国家海事局批准的船员培训机构,具备国际海事组织(IMO)承认的船员教育与培训资格,是华北区域规模大、功能完备的海船船员学历教育和培训基地。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数字校园试点校、天津职业教育创优赋能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天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行单位和天津高等学校智慧教育示范校。

学院下设航海技术系、海洋装备系、航运经济系、邮轮旅游系、信息工程系、工程技术系、基础教学部(体育部)、思政教学部8个教学部门,建有水上教学中心,全仿真船舶操纵模拟等百余个校内实训室,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建近150个实训基地。学院围绕国家海洋强国策略、“一带一路”倡议和“京津冀协同进步”策略,聚焦“六精”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了航海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数智港航经济、邮轮旅游、现代信息技术、特种设施六个特点化专业群32个专业。其中,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被教育部等五部委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高等职业教育革新进步计划骨干专业;航海技术专业群和邮轮旅游专业群入选天津创优赋能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学院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成立了中国天津海运马来西亚国际学院,积极推进乌兹别克斯坦鲁班工坊建设,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享天津职业教育进步成就。

学院积极推进产教融合,不断拓宽办学空间,塑造新年代产教融合的校企命一同体,紧密合作企业达230余家。与企业共建特种设施、数智港航经济、中船国际邮轮和信创产业学院;牵头成立海韵国际邮轮人才培养职业教育集团和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工业测试产教网盟;与天津港(集团)公司推行中国特点企业新型学徒制;与国际龙头企业皇家加勒比游轮集团合作共建国内首家国际邮轮人才培训中心;航海类专业全方位推行订单培养。

学院多次承办天津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近500余项,获得创造专利、著作权软件等常识产权近400件。研制国内首个《非自航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成功研发智慧自主探测式水下机器人;拓展钢制悬链线立管(SCR)焊接新技术和材料的国产化技术攻关。构建了涵盖海船船员适任、海船船员专业和特殊合格证、船员素质提高、加勒比邮轮海员、陆岸职员技能和业务等培训模块全覆盖的培训格局,拓展83项培训服务,服务社会能力持续增强。

建院以来,学院先后向社会输送出色毕业生3.1万余名,历年平均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在天津排名前列,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天津教委组织的毕业生就业水平考核评价中获得“出色”。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依据天津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教学工作和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全方位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本院的招生录取、咨询、信访工作。

第五条 学院设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置招生的平时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怎么收费

第六条 学院依据进步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进步、生源情况和社会需要,拟定2024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由其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就业处申请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对生源好、一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合调整。

第七条 学费、住宿费按天津物价局规定的规范收取。学费收费具体标准为: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怎么收费为6人间1000元/生学年,8人间800元/生学年,具体住宿依报到状况,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实行。具体各专业怎么收费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发放的2024年新生报到需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规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拟定的录取政策与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学院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试报名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试报名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考试报名学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不是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状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置。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原则实行。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出色学生、出色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第二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省级招生录取文件有同分录取规则需要,则实行该有关规定)。天津考生实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江苏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

第十三条 对于天津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高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高考考试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需要。学院在实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策略及有关方法实行。

第十五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审察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的有关规定处置。

第十六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筹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法寄发公告书。

第十七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收男孩,且考生身体条件需要符合中国海船船员体检标准,其余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八条 航海技术专业招收的学生身体条件如下:眼睛*视力4.7(0.5)及以上,或眼睛*视力在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辨色力完全正常,身高男孩1.60米及以上,无口吃。

第十九条 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招收学生的身体条件如下:眼睛*视力均在4.6(0.4)及以上,或眼睛*视力在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辨色力不可以为红绿色盲,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

第二十条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按普通类专业身体需要录取,入学后学生自愿选择是不是考取海船船员有关证书。凡申请考取有关证书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海船船员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 考试报名游艇设计与制造、船舶通信装备技术、船舶检验专业的考生辨色力不可以为色盲且听力正常。

第二十二条 考试报名非航海类专业考生应符合普通高考考试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第十七条涉及专业的考生录取时身体条件以考生高考考试体检表为参考标准。入学后组织新生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学院有权对考生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考试报名。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公告书和学院规定的其他证件及材料,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可以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院请假。未经请假逾期2周不报到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不再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报到需要详见2024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需知。

第二十六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察,审察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察中如发现新生的录取公告、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质状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将做取消入学资格处置。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如发现学存活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学籍,情节紧急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置。

第二十七条 学院推行准军事化管理,依据《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规范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策略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实行《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推行细节》

第二十八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职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质困难。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需要的,颁发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实行。凡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同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咨询职员的建议、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讲解。

第三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看方法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联系电话:022-28779900 28779722

纪委电话:022-28779686

邮政编码:300350

传真电话:022-28779901

QQ在线咨询:800056408

公众号: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

网址: www.tjmc.edu.cn

电子邮箱:tjhyzyxy@163.com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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