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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来源:www.lflzdd.com 2025-03-04

招生信息

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2024年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已发布,请筹备考试报名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选择合适我们的专业。

image.png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推行“阳光工程”的指示精神,保证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运作,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告》(教学〔2024〕2号)等相关需求及山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质状况,拟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大众媒体、考生及父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名: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317)。

第五条 学院办学种类: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院地址:山东潍坊潍城区年轻人路279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招生政策和编制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情。

第九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平时工作。

第十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推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一条 严格实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建议》和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推行建议》。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考试报名各专业不限男女比率。

第十四条 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予以认同。

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需要: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文件规定和计划投放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需要:商务英语专业需要英语语种。其他专业无语种需要。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对实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的省份,根据投档考生填报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对未实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的省份:根据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同意投档,初

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学院对进档考生,采取“志愿清”原则,若所有专业志愿均难以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4.美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山东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对于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山东春天高考考试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专业志愿间不使用分数级差,无有关科目的成绩需要,各专业无选科需要。

第十八条 经计划投放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的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电话或者学院招生信息网等途径查看。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根据《山东进步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财政厅 山东教育厅关于规范健全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公告》(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实行。退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法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方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与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字和证书类型: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院其他毕业条件需要的,颁发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有关事宜,以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扣押学院发放的录取公告书,不然将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负责讲解。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山东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可登录山东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信息平台网站查看。

山东教育厅网址:http://www.sdedu.gov.cn/

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法

学院地址:潍坊潍城区年轻人路2799号

邮编:261011

网址:http://www.sdecu.com

联系电话:0536-2600007,2600087,2600077,2600088

邮箱:sdjm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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