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8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考哪几科设置:文史、艺术(文)类考试考哪几科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外语;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考哪几科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外语。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填报志愿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5个批次: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录陕西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3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含文史类、理工类专科、艺术类专科和体育类专科)、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含专科)志愿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填报;本科二批志愿在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批次和种类有: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体育类、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的批次和种类有: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和其他特殊种类招生。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包含军队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免费医学定向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中西部欠发达区域出色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与其他经批准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分A、B、C三段,投档录取按三段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取之后,没有完成计划公开寻求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上述A、B段以外的其他有特殊需要的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专科专业包含公安高职(专科)专业、定向培养军士和航海类专业,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所有院校的专业志愿后均设有“想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艺术类本科志愿在“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栏内,分A、B、C三段填报。
优师专项中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本科A段之前的专门栏目,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想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参照实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想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B段为省内院校(不含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与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在陕录取规则需要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C段为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艺术类专科”栏内,分A、B两段。
艺术类专科A段为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与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需要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专科B段为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体育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优师专项中的体育类专业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本科之前的专门栏目,设置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设“想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体育类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体育类本科”栏内。设置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想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体育类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体育类专科”栏内。设置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想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不能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在其他批次可以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参加单设本科批次录取,推行地区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区域学生工作的公告》(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实行。单设本科批次分A、B两段,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想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地方专项计划设置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想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考生考试报名单设本科批次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经县级招委会资格审察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该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职员的责任。
本科一批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本科二批设12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J、K、L,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不设置“想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想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分A、B两段,均设“想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A段为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
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通过资格审核和有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基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④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基地预科班志愿,⑤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各设2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设3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所有志愿均设“想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上述志愿。
邮政扶贫招生志愿、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守卫专业志愿填报在高职(专科)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设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仅供获得有关高校及专业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填报。
各批次招生计划没有完成时,采取寻求志愿的方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陕西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寻求志愿信息。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寻求志愿,寻求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寻求志愿的考生有低位次、分数需要(不能高于正式投档录取时的低位次及分数),应提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本科二批录取时将视状况决定是不是降分寻求志愿。
考生依据考试报名科类,根据陕西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高校和专业名字、代号、录取批次与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寻求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寻求志愿)之前,需要认真阅读知道拟考试报名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根据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有关需要,依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根据规定程序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省教育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需要舍弃某一批次、某一高校、某一专业志愿转而参加后续批次、其他高校、其他专业录取的申请。高校以考生自愿舍弃为理由提出的退档需要,省教育考试院不予赞同。
录取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委员会组织推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综合考虑高校在陕招生计划数和各科考试成绩等原因研究划定。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
高校应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情况符合有关专业培养需要、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需要的考生,是不是录取与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考生电子档案投出后,未被录取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等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讲解。
省教育考试院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高校实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状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普通高校所拟定录取规则与教育部或我省有关规定不同的,以教育部和我省规定为准。
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需要通过互联网完成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需要确保与省教育考试院通讯畅通。
高校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在陕招生计划没有完成时,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寻求志愿录取。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投档时,除本科B段外,实行招生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投档时,高校可就具体投档数目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但不能超越高校在陕该批次、该科类招生计划的120%,未提交申请的按招生计划的120%投档(出现小数时向下取整)。军队院校根据110%投档(投档数目按四舍五入取整,末位出现并列分数时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置)。因高校退档产生计划缺额时,按缺额数1∶1补充投档。
军队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分数线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实行。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向军队院校投档时应当区别性别、专业类别和体检单项身体标准需要。
免费医学定向生实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B段投档录取,有关招生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
优师专项中的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安排在艺术类本科A段之前进行,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安排在体育类本科之前进行。
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分A、B两段进行,录取方法按有关文件需要实行。录取分数原则上高于招生院校在陕所在普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寻求志愿方法补充录取。寻求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寻求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寻求志愿仍然没有完成的计划降分寻求志愿录取。
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体育类、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法。
1.投档原则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根据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根据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一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高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高校。假如考生所填志愿均没办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寻求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高校投档比率内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档。
(2)投档。平行志愿实行投档。已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等缘由,被高校退档后,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寻求志愿录取或后续批次的录取。考试报名人数不足或考试报名满额但因高校退档而导致的计划缺额,采取寻求志愿方法进行补充。
2.投档程序
(1)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体育类、单设本科批次投档时,按高校实行计划数1∶1进行投档。
(2)模拟投档。
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
第模拟投档:高校招生计划数与投档人数的比率为1∶1。
第二次模拟投档:高校依据第模拟投档生源状况,确定是不是增加计划。省教育考试院依据高校拟增计划状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并将模拟投档后形成的模拟投档信息反馈各高校。
第三次模拟投档:高校对省教育考试院第二次模拟投档进行确认或进一步提出计划调整建议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第三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高校正式投档比率和投档人数。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实行计划数的比率为1∶1。
②高职(专科)正式投档前进行两次模拟投档。
第模拟投档:高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目的比率为1∶1。
第二次模拟投档:高校依据第模拟投档生源状况,确定是不是增加计划,省教育考试院依据高校拟增计划状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高校正式投档比率和投档人数。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实行计划数的比率为1∶1。
模拟投档过程中,给高校提供投档比率、投档人数、高分数、低分数、考生所报专业和愿否服从专业调剂等信息。模拟投档比率根据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模拟投档人数根据进一法取整计算。
(3)计划调整。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软件”完成计划调整工作。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各高校在陕招生计划如没有完成,缺额部分需要参加寻求志愿录取。
高校如在陕增加计划顺延录取,需要于正式投档前将计划调整到位。正式投档之后调入我省的计划只能参加寻求志愿录取。
(4)正式投档。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后模拟投档后确定的各高校在陕实行计划数进行正式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在陕西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相应批次各招生院校模拟投档信息、投档人数、低分数及其位次、考生档案终投放状况与录取结果,考生可上网查看有关信息。
(5)寻求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寻求志愿信息,包含:高校名字、专业名字和计划缺额数。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寻求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寻求志愿录取。
寻求志愿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根据高校计划缺额数的1∶1投档。
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已公示的考生照顾分数标准向招生院校投档。高校需要在投档后6小时工作时间内用预留计划录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方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单独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高于有关高校在陕所在普通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基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依据有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院校正式投档分数线,根据照顾政策分别投档。投档顺序为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基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第一志愿,投档比率为招生计划数的1∶1。第一志愿照顾分数范围内投档未满额的,再投第二志愿。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批次的寻求志愿,但被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录取后不再参加寻求志愿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面向全省考生进行,实行分数线、计划管理、录取原则等根据教育部规定实行。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应填写《2022年陕西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并由父母或监护人签署建议,录取时是不是参考该《申请书》由招生院校决定。被定向就业专业录取的考生,需要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无故拒签合同的新生,高校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邮政扶贫招生计划、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守卫专业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二批后、高职(专科)正式投档前进行。
高校录取新生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程序,按时完成电子档案下载、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超越规定时间没有完成有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况,并书面公告有关高校,同时或有关状况报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根据教育部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能规定男女孩录取比率。不能对考试报名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能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能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对高考考试成绩达到需要、身体条件可以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可以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可以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肯定分数投档。同时符合多项情形的,只能取其中幅度大的一项。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不是录取;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不是录取;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5分投档;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与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10分投档。
符合上述照顾项目的考生,需要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能计入投档成绩并用。所有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能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平常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区域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区域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职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需要的,予以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需要的,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员及其子女。
散居在汉族区域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年轻人志愿者诚信联合勉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年轻人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照顾政策中的“同等条件”涉及高考考试成绩的,在梯度志愿模式下,考生总分相同即为同等条件;在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位次相同方为同等条件。
高校需要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标注录取种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核准的考生名单打印录起名字册,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寄发录取高校,同时留存备案,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各高校依据录起名字册、由校(院)长签发录取公告书,加盖本校公章后,直接寄发被录取新生。高校寄发录取公告书时,应将入学报到需知、资助政策方法等有关材料一并寄出。
考生入学报到时需要缴验高考考试准考证、录取公告书、本人的纸质档案和高校需要携带的其它材料。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新生纸质档案接收和资格审察工作,重点核查冒名顶替等紧急作弊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新生,高校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取消入学资格的,应准时或有关状况书面报送陕西教育考试院。
已录取但不可以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赞同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赞同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从2023年高考考试招生起,往年被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舍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上述三项专项计划考试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