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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www.hnxqweb.com 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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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2025年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已发布,期望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校招生章程,充分知道学校特点与专业设置。愿你们在高考考试中发挥出色,考入理想的大学,选择合适我们的专业,开启生活新的篇章!image.png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具体状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名:北京工业大学,主管部门:北京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北京工业大学是由北京人民政府举办、北京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地址:平乐园校区坐落于北京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通州校区坐落于北京通州区潞苑南大街1145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同意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父母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工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公告书,考生凭录取公告书来校报到。

第七条 对获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字为北京工业大学。符合学位授与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八条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由北京工业大学和国际一流大学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合作设立的国家示范性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达到毕业需要和学位授与条件,可同时获得北京工业大学颁发的中国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和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授与的相应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方位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推行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依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分配:根据北京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考试报名条件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用:学校预留计划低于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水平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严格实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2.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对政策加分实行提档加分(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种类),进专业不加分的原则。

4.提档后根据高考考试总分优先(不考虑政策加分)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高考考试总分相同,依次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靠前者、有关科目分数高者,有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若同一专业(类)考生高考考试总分和语数外成绩均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亦相同,则综合考虑考生的普高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5.对于浙江、山东、河北、辽宁、重庆、贵州等高考考试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类)。

6.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要符合其本省(市)已经公布的学校2025年各招生专业介绍(类)对考生选考科目范围的需要,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有关规定投档。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7.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状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寻求志愿。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没有完成的计划也将寻求志愿。寻求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水平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8.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看待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男女孩比率限制。

9.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和艺术类等特殊种类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方法进行。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需要和限制条件

1.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只录取有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无该学院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该学院录取考生的外语单科高考考试成绩不能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2.录取的体检标准实行国家有关体检工作指导建议。依据专业(类)特征,土木工程、土木类、智能建造、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环和信计双学士学位)、材料类、交通运输类、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等专业色盲考生限报,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和环科双学士学位)、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化生医工交叉双学士学位)、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等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3.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能低于120分(满分150分)。

第五章 怎么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人民币,下同);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学费为每学年95000元;其它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学费收费标准,则实行新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免”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s.bju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7391609(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及录取期间除外);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订阅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bjutzsb);信访与投诉电话:010-67392231。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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