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学校全名: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原毕节学院)
(代码:415201066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校址: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551700
第二条我校2021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介绍。
第三条身体健康情况需要:采矿工程、安全工程、机械类、教育学、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色盲生不可以考试报名,其他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实行。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负责领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情,深入推行招生阳光工程。招生考试中心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组织推行招生各项工作。学校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机制,由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程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五条录取原则及有关需要: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实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和“三十个不能”等纪律规定,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⒈录取原则: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率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考生普通高考考试成绩,依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考试改革策略有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对于江苏考生,需要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5合格,根据“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⒉专业安排及退档: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根据高考考试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考试投档成绩没办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置。
⒊在各省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省市录取。
⒋2021年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
⑴教育学类:小学教育(全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⑵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⑶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智能化、机械电子工程
⑷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我校根据大类招生的专业,一律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学生进校经过一至二年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将按我校专业分流原则及学生成绩和志愿,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⒌考试报名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依据“高考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需要男孩身高166CM及以上,女孩身高155CM及以上)。若专业术科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除去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除去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按语文、综合的顺序优先录取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⒍考试报名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要男孩身高165CM及以上,女孩身高156CM及以上)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依据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⒎我校为教育部“对口支援计划”高校,与西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拓展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招收的本科生可通过本人申请、学校选拔到西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习(就读期间收费按有关学校标准实行,且联合培养费由学生承担)。
⒏考试报名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口试,且英语单科成绩本科需达90分及以上。
⒐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均以英语进行教学,其他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10.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专业只招收男孩,其余各专业招收的男女孩比率不限。
11.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的对象需要是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成绩合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12.少数民族双语预科还需参加贵州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测试且测试成绩达到划定的合格线。
第六条怎么收费:严格根据贵州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实行。
第七条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成了融“奖、助、贷、减、免、补、勤”等渠道为一体的资助保障体系。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有关证明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入住手续,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进行核实后,采取不同手段给予资助。除此之外,学校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和住宿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驾驶技能培训费资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达到毕业需要,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与条件的授与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其他:新生应按录取公告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地址: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联系电话:0857-8331317
招生监督电话:0857-8331459
网址:http://www.gues.edu.cn/